全市各类市场主体:为深入推进宣威市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根据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办公室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宣威市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5日,二、申报范围经营住所在宣威市范围内三、申报条件(一)申报示范单位的经营者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四、申报标准申报单位要遵守“五个放心”公开承诺:完善安全制度,(一)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各申报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开展创建工作,(二)生产经营和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服务质量标准与规范,严格履行生产、经营和服务法定责任与义务,有消费维权和投诉处理的规章制度、服务电话和工作人员,五、申报程序:(一)所需资料1.《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表》(由宣威市市场监管局提供),3.《消费纠纷处理制度》《诚信承诺》《恪守服务承诺制度》《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承诺内容等(由宣威市市场监管局提供样表),列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考核范围,拟列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对拟确定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授予市(县)级“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牌匾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