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每年度累计发放不超过20万元、注册成立不满3年的创新创业企业和团队每年度累计发放不超过5万元标准的科技创新券,(二十一)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按照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免税额的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补,对当年培育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不包含已退库再次入库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给予不高于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不高于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不高于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并获得名次的项目按照获奖等次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资金,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十七)支持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和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个企业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不高于100万元补助,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参展费用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