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任务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的通知》(湘农联〔2023〕5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认定2023年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的通知》(湘农办发〔2023〕85)号)和《永兴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永农领〔2023〕5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永兴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经乡镇(街道)验收、县级抽查复核后,由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服务组织作业完成情况进行了汇总,现将服务组织服务实施面积及补助金额向社会予以公示(明细见附件1、附件2),公示期7天(2024年2月28日至3月5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反映(永兴县农业农村局204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735-5522230,永兴县农村经营服务站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