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承担相关单位: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市监财〔2023〕457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粤市监规字〔2021〕6号)等规定和相关工作安排,现对2023年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结题验收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验收时间结合2023年项目中期检查情况,验收时间统一安排在2024年3月,请各单位根据验收时间,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向我局提出延期申请(盖章版请交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项目负责同志,二、验收方式根据相关规定,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验收,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采用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验收,三、验收材料要求(一)材料内容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项目实施总结、项目成果、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经费决算表(50万元以上(含)项目需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及相关票据复印件(需注明与开展工作的对应关系)、绩效自评报告、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省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评分表、项目合同书扫描件等,各份材料的格式文本请在项目管理平台上下载,(二)材料提交各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验收材料在项目管理平台上进行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5份纸件材料(50万以上项目还需提供答辩PPT)至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附件:1.验收材料提交要求.docx2.项目承担单位名称.docx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6日(联系人:牛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