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现将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依据(一)《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二)《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穗商务规字〔2021〕3号),(三)《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22〕3号),二、申报主体条件(一)申报单位为在广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二)申报单位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三)申报单位及项目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广州市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三、申报项目条件项目实施期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之间,且符合《广州市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第三(十二)条“支持穗港澳合作办展,属于穗港澳合作办展的展会项目,(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邮件主题注明“2024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企业名称”,五、申报流程、审核和拨付(一)递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6日前将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现场投递至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综合窗口(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受理,(二)市商务局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附件:1.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申报材料封面(模板)2.2024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业专题(第二批穗港澳合作项目)申请表(点击下载附件1-2.doc)广州市商务局2024年2月27日(联系人: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