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对2023年市县级政府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拟确定2023年度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激励建议名单为:合肥市、铜陵市、阜阳市,六安市金安区、芜湖市湾沚区、宿松县、歙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如对建议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联系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失业保险处(0551-6266382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纪委(0551-62663125),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0551-68150460),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