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开展奉化区2024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资格1.本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团体、协会或其他形式组织,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政策兑现前已关闭或已注销的企业不得享受补助或奖励,二、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一)获得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申报条件:2023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申报材料: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实施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申报条件:1.2023年度初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资助标准:对初次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体系认证的企业,申报材料: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三)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共品牌和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申报条件:2023年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共品牌和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资助标准:新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区域公共品牌和集体商标的团体、协会或其他组织,申报材料: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需提供:(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区域公共品牌需提供:(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申报材料:1.《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知识产权管理科对专项资金申报情况进行汇总,电话:89294438附件:奉化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2日点击【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