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3年度青岛高新区高端人才平台支持奖励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端人才平台支持奖励申报范围及条件(一)申报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若干政策》发布以后,高新区核心区内新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专家工作站、青岛市技能大师工作站,及新获评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的各类区属企事业单位,(二)申报条件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专家工作站、青岛市技能大师工作站、青岛市专家工作站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奖励标准对于新获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人才平台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配套奖励,对于新设立青岛市专家工作站、青岛市技能大师工作站的用人单位,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新获评青岛市优秀专家工作站、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的用人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配套奖励,三、申报流程(一)符合申报条件的设站(基地)单位向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大厅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青岛高新区2023年度高端人才平台支持申请表》及电子版,(二)请有符合申报政策的单位认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将所需材料按要求报送,集中申报时间:2024年2月26日-3月1日提交材料地址:青岛高新区汇智桥路127号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4号楼101(青岛高新区人才综合服务大厅6号窗口)电子版发送邮箱:qdgxqgccrc@163.com(邮件命名:企业名称+平台类别)咨询电话:68013357监督电话:82020778附件:青岛高新区2023年度高端人才平台支持申请表.doc青岛高新区党群工作部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