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和《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办法》(大科规发〔2023〕4号),2023年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名单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机关纪委39989816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39989850通信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5号邮编:116001附件:2023年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评估结果.docx大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