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根据《关于南通市区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就〔2023〕2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有关政策的通知》(海人社〔2023〕123号),现对2023年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名单(第二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4日17:00前与海安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88921555,附件: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名单(第二批).xlsx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