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试行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5日,序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女职工姓名补贴金额(元)1浙江艾布可商贸有限公司91330300MA2AU1TB04周婷婷2914.42浙江盛世前程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2056871243T滕小曼3380.053深圳市汇合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91330300560957345X郭云霞2976.584温州恰索博贸易有限公司91330302788812644F钟美引3470.365温州中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1330303662879616D项初晨3022.51(联系电话:88990780)温州市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