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证书管理、做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报备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89号)、《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社管规字〔2020〕4号)有关规定,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荔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凡在荔湾区民政局登记注册满两个年度、无评估等级或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评估,在荔湾区民政局登记注册且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评估标准,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三、评估方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常态化,五、申报材料由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申报材料包括:(一)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表,(二)自评报告(附上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情况),以上相关表格及《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六、评估安排(一)申报阶段截止时间:2024年4月1日(星期一)18:00参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后,邮件名为:“2024年度荔湾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自评等级+社会组织名称”,(二)实地考察阶段由第三方评估承办机构组织评估专家对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三)评估委员会评审阶段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docx2.自评报告.docx3.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docx4.2022至2023年主要业务活动目录.docx5.广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自评情况.zip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