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壮大我省战略科技力量,服务支撑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科技厅对《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为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将《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至3月24日,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基地处,并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字样,二、电子邮件方式,将书面意见发送至邮箱ahkjt_jdc@163.com,特此公告,附件:1.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2.《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doc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