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文〔2024〕27号有关县(区)财政局,市司法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的通知》(粤财政法〔2023〕10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提前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科目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补助市司法局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普法宣传业务工作等相关支出,请按省下达任务清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附件:1.2024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市本级部分)安排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4年2月2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肇财文〔2024〕27号.doc2.附件:1.2024年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公共法律服务-市本级部分)安排表.doc3.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