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各有关企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工程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详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按相关规定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企业(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可提交换证申请,企业登陆广西建设网(网址:http://www.gxcic.net/wsbs/)“桂建云”平台“行政审批系统”进行申报信息填写,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企业提交换证申请后自动换发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换领证书后,七、申请换领有效期1年资质的企业应申请办理延续通过后,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2月21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资质类别序号现有资质换领资质专业资质1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2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3公路工程专业乙级、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4水利水电工程乙级、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5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6农林工程专业乙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事务所1事务所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