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4〕第1号),启动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姐村村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大安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姐村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大安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大安区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二、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止,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到大山铺镇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登记,三、大安区人民政府指定大山铺镇人民政府,按照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30日,附件:大安区大山铺镇江姐村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