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岑溪市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办法》印发给你们,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岑溪市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水平和扩大发展规模,第二章扶持奖励对象第二条满足以下条件可申请大宗商品贸易企业扶持奖励,第三章扶持奖励标准第四条以大宗商品贸易企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度,按当季度营业额的0.6‰核定奖励资金量,其中第1至5年按照资金量的100%给予奖励,2.其他奖励:第1至5年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量(不含基础性奖励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量,第6至10年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量的60%给予奖励,第11年起按照企业对地方经济贡献量的50%给予奖励,1.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并发布具体申报指南,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关规定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再由市财政局根据要求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第六条本办法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一安排,第八条本办法所指销售额是指在岑溪市税务部门申报的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3年内不得申请我市所有涉企扶持奖励,文件下载:岑政办发〔2024〕7号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