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4号)、《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泰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政策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4年2月26日前向我单位提出,联系电话:0523-87608983电子邮箱:1392124752@qq.com附件:泰兴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工作方案(2024—2026年).doc泰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