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进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我局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二)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指标等提前完成、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二)现场验收,财政经费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现场考察、项目汇报、专家审核质询,(二)验收评审,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果及专家验收审核意见由市科技局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市科技局盖章后存档二份,其余退回项目承担单位,(二)第二批验收,五、有关要求(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验收的项目将实行被动终止结题,相关验收情况将纳入下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考量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