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广西实施新一轮工业振兴三年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融资担保、投资补助、资金奖励等方式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梯度发展、企业市场开拓、企业贡献奖励和地方考核奖励等,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统筹全区能耗指标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用于开展重大工业项目征地拆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自治区本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双百双新”产业项目、“千企技改”工程项目予以融资支持,支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配套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的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所配套服务的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工业投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分别是其5倍、10倍以上的,给予每个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或子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支持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等制造业企业梯度发展,对获得国家初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推动惠企政策兑现到位,并在产业发展资金、产业发展要素指标、稳增长奖励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