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围绕承担单位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目标要求、是否具备相应的创新条件和能力、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技术路线是否切实可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等对项目进行评分,第十四条县科技局党组会议作出立项决策后,择优委托项目由县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首席专家和相关乡镇或部门共同签订责任状,实施周期2年及以上的项目应在实施中期由县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开展检查工作,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内上向县科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四)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往科研项目实施执行情况、验收结题、资金筹措、经费管理、科研诚信、知识产权保护和接受监督检查方面情况良好,组织不少于5名专家围绕承担单位研发能力和研发投入、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目标要求、是否具备相应的创新条件和能力、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技术路线是否切实可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等对项目进行评分,第十四条县科技局党组会议作出立项决策后,择优委托项目由县科技局与项目承担单位、首席专家和相关乡镇或部门共同签订责任状,实施周期2年及以上的项目应在实施中期由县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开展检查工作,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规定时间内上向县科技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3)项目到期但承担单位无故不申请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