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早稻和再生稻种植面积,现将申报2024年早稻和再生稻种植生产示范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县域内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粮食类经营主体,规模种植双季稻补助申报条件为对同一地块(相对连片即可)连作种植早稻、晚稻面积都超过30亩(含30亩)的,按早稻实际收割面积给予每亩补助300元,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亩,补助资金从2023年粮食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中列支,规模种植再生稻补助申报条件为对同一地块(相对连片即可)种植再生稻10亩以上(含10亩),单个经营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亩,补助资金从2023年粮食大县奖励资金项目中列支,三、申报材料1.申报主体是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主体是种植大户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原件备查,并携原件备查,出具不以同一项目违规多头、重复申报骗取财政资金承诺书,联系地址: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农技站联系电话:0598-6827722联系人:邱先生附件:宁化县早稻(再生稻)种植生产示范片建设项目申报书宁化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