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区市监局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技术标准资助资金项目和2024年度培育项目的通知》(萧市监〔2024〕8号)精神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技术标准资助资金项目和培育项目通知如下:一、2023年度资助资金项目申报(一)申报条件在萧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单位,应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下列标准化项目:1.新成为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作为第一起草单位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浙江标准及品字标“浙江制造、农产、服务”标准)、省地方标准、全国性团体标准、省级团体标准,(二)申报程序及材料申报资助项目需提交下列材料,3.申请承担标准化组织引进类资助项目的,应提交新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机构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的有效证明材料或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批复文件,新成为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国家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会秘书处的企业、单位,新成为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应提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制(修)订相关国际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国际标准文本等,5.申请标准化试点示范类资助项目的,上一申报年度C类单位允许在本申报年度提档后补报,请将相关批准文件(或立项申请或任务书)、项目进展阶段性文本(标准初稿或征求意见稿或报批稿)、营业执照等资料的电子版以及单位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邮箱等信息,附件:杭州市萧山区技术标准资助资金项目申请表.doc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