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对港区一路工程拟临时使用林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基本情况:用地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筑工务署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湾机器人小镇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类型1-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批准机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批准文号深汕发财函〔2020〕2015号被用地单位鲘门镇红源村使用林地四至范围详见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使用林地面积3.1978公顷使用期限临时备注附图二、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8日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四、联系方式联系单位: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文贞楼1栋1楼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0755-22101456电子邮件:cgzhzfj_lyk@szss.gov.cn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湾机器人小镇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地理位置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4月11日附件: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湾机器人小镇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地理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