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企业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1年以来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二、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三、补贴期限补贴期限为2021年以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五、申报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截止,六、申报单位需提交资料1.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本表不要求填申报补贴金额及月份,但要填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4.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在岗花名册,5.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发放清册(送审批材料时必须附有银行发放高校生工资流水的复印件),6.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表:①社保缴费通知单、基金票据、银行缴费回执等票据复印件,②每个月缴费花名册及申请补贴的缴费花名册汇总表,3.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0854-4811786)附件1: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表.xls附件2: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在岗花名册.xls附件3: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情况.xls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