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转发工信部、国家数据局等十四部委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4-02-1816:07信息来源:各有关单位: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个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开展填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对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得申报,请各申报企业按《通知》要求将有关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A4纸大小,一式三份,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于2月20日下班前通过邮政EMS方式寄送至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3室(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8101176),唐先生,特此通知,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等十四个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2.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重点方向3.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8101176,唐先生,电话:8810241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