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莆人社文【2023】150号)文件精神,对有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经就业中心初审和我局审核,本次共有莆田市城厢区华亭供销合作社等1028家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金额共计1713988.49元,现就享受稳岗返还单位名称、裁员率、拟返还金额等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至2月22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可来人、来电、来信实名举报监督,监督单位: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城厢区荔城南大道60号,监督电话:0594-2693421、2693960,附件:2023年城厢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直发)汇总表莆田市城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