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园区管委:为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质量和成功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重点(一)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需重新认定的企业(附件4),2022-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需重新认定但未认定的企业,(二)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非高新技术企业),(三)2022-2023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未通过拟继续申报的企业,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严格筛选入库企业,足额推荐上报培育入库企业名单,对辖区企业开展系统的摸底调查,了解企业的发展现状,及时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二)各县(市、区)和各开发园区组织企业认真如实填报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2),提出入库企业名单,(四)市科技局将组织对入库企业开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