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技能人才租房补贴新老政策有序衔接问题,现将2023年1月-2024年1月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标准目前在区内企业工作,且在校期间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政策享受期从毕业时间次月起计算,本次申报仅限于按原政策已享受过技能人才租房补贴且政策享受期未满人员,补贴申报享受期为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二、申报材料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3、身份证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确认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三、申报要求技能人才租房补贴由申报对象所在企业负责统一申报,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属镇(街道)、园区提交申报材料,各镇(街道)、园区按申报通知文件上的要求对申报材料初审后,申报时间截至2024年2月29日,附件:1.镇海区财政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docx2.镇海政策资金系统注册用户后台导入表.xls镇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海区财政局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