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索引号116105000160249120/2024-008542发布时间2024-02-0915:51来源市财政局摘要财社〔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来源: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4-02-0915:51浏览次数:打印保存字体:大中小财社〔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为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我们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2024年2月2日附件下载地址:http://sbs.mof.gov.cn/zhengcefabu/202402/t20240208_3928610.htm网络编辑:渭南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