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拓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我县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不断满足我县人民群众对婴幼儿托育服务的需求,为三孩政策落地实施提供配套措施,我县拟筛选辖区内3家达到福建省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要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作为普惠托育试点储备项目,从中选取申报作为上级普惠托育试点项目,若被选为上级普惠托育试点项目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试点项目建设工作并通过上级考核验收,将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安溪县辖区内有申报意向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请于2022年4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以下材料发至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与老龄健康股邮箱(axwjj12@163.com)报名,我局将从报名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中择优选取作为普惠托育试点储备项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证照扫描件,3.达到福建省卫健委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实施办法要求的试点实施方案(电子版)特此公告,咨询电话:0595-68791319)安溪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