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石恒金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石恒金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0919********5315济南市莱芜区恒金蘑菇种植场公示日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2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