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2月5日子洲县农村饮水安全水管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水平,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水管员管理范围主要针对农村集中式供水进行统一管理,由村(社区)两委集体研究决定聘用的水管员应报所在乡镇(街道办)核查备案管理,水管员应积极参加县水利局、乡镇(街道办)组织的农村饮水方面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办)对辖区水管员进行监督管理,2.水管员必须接受并服从所在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和县水利局对其开展农村水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向村(社区)、乡镇(街道办)汇报村级涉水事务管理维护工作开展情况,3.负责村(社区)委托的辖区内的饮水安全等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维护工作,5.对辖区内发生的影响农村水利设施安全的一般性事件应及时报告所在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办),7.协助村(社区)完成乡镇(街道办)、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水利工作,村(社区)负责对所聘水管员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考核办法的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镇村结合实际制定),乡镇(街道办)应对照考核办法要求对村(社区)上报的水管员考核结果进行认真复核,县水利局主要对各乡镇(街道办)水管员实行抽查方式考核,平时抽查主要对各乡镇(街道办)农村饮水督导检查中对水管员的管理情况进行查看、问询等方式进行,水管员由乡镇(街道办)、行政村(社区)通过综合考核考评进行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