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汕头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市重点实验室主要分为学科类市重点实验室和企业类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单位须为在汕头市注册的法人单位,学科类市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等法人单位申报,企业类市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研发投入力度大、科研活跃度高、研发条件好、科技创新实力强的企业法人单位申报,2.学科类市重点实验室成员近3年以依托单位名义主持承担新立项的与市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不少于5项,企业类市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7.企业类重点实验室近3年取得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获立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及以上,(三)申报注意事项申报单位须按照汕头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st)规定的格式和申报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首次申报的单位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已注册的申报人和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主管单位在阳光政务平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主管单位应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书面申报材料一致,各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市重点实验室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申报指导,五、联系方式(一)业务咨询平台基地科王妮妮刘瑞锟0754-88426675材料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1022室(二)技术支持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020-83163365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020-83163365附件:1.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汕头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pdf2.汕头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方案提纲.pdf汕头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