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标准按照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期间用电费用(含税)不超过3%给予补贴,三、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三)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三)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二)奖励标准对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三)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二)奖励标准对规模以上文体娱乐业企业2024年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三)政策有效期截至2024年3月31日,(三)支持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五)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二)支持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五)政策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三、奖励标准1.2024年2月12日至2024年2月17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300元/人,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20日期间返岗的补贴标准为200元/人,用户在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期间连续驻留东莞可参与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