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卫中医〔2024〕1号关于成立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研究中心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浦东新区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工作任务,结合浦东新区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经研究,现成立“浦东新区中医药传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为非法人单位,设置在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推进“中心”各项工作,“中心”主任由浦东新区光明中医医院院长担任,“中心”的主要职责为:打造具有完善管理机制、综合服务功能、示范引领作用的中医药传承创新研究平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中医药古典医籍、名中医以及学术流派思想研究专项的遴选、立项、管理、验收和评价工作,负责中医药古典医籍、名中医以及学术流派思想的传承、创新、转化及应用推广等工作,聚焦中医药创新发展关键领域及重点问题进行研讨,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2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政办公室2024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