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发布的《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重点支持与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地区)在其优势科创领域开展积极合作,2023年度“科创甬江2035”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下设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试验发展类等三个类型项目,二、申报条件(一)项目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牵头单位,3.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牵头申报试验发展类项目,且中方企业已向申报单位支付了合作研发经费,4.外方合作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境)外机构(不应为个人或团队),2.项目组中方排名前三的成员应提供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三)项目基本要求1.项目应聚焦我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要求,对通过项目开展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必要说明及有关佐证材料,项目合作协议须在签订《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合同任务书》前补交,)四、支持政策1.基础研究类项目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与中东欧国家相关机构合作、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开展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附件:附件1.宁波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2.项目财政补助经费合作单位预算使用明细.docx附件3.项目申报附件清单.docx余姚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