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绵办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海绵城市建设社会投资奖励项目申报评审,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奖励条件,其中A地块约38000平方米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项目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300万元,该项目符合30万元奖励标准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188万元,该项目符合30万元奖励标准要求,其中居住小区面积约为38000平方米按照海绵城市要求设计施工,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410万元,该项目符合30万元奖励标准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511万元,该项目符合30万元奖励标准要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约为1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