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琴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一体化区域企业研究开发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珠横新办〔2021〕9号),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我局组织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2021年度、2022年度分别有6家企业因已迁出合作区或经鉴定的研发费用未超50万元而未通过审核,但2021、2022年度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审核结果(第一批)的公示中未予以公示(仅公示了审核通过予以拨付企业和实地办公核查不通过的企业),现将2021、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资金审核结果(第一批)不通过企业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至2月9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56-893603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2月5日相关附件:附件1:2021年度研发费补助资金补充公示企业名单.xlsx附件2:2022年度研发费补助资金补充公示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