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浙贝母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共享仓储等项目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5日至9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89297941,附件: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共享仓储等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5日附件2023年度海曙区浙贝母共享仓储等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核定投资额(万元)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万元)宁波迦叶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海曙区迦叶堂浙贝母共享仓储新建浙贝母共享仓储库2500立方米4130%12.3海曙区迦叶堂浙贝母初加工共享服务点购置浙贝母无硫化烘干设备1套28.840%11.52海曙区迦叶堂浙贝母共享冷库新建浙贝母共享冷库1500立方米99.3450%49.67合计169.1473.49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