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上杭县临城镇西郊村沙子凹下商服收储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上杭县临城镇西郊村沙子凹下商服收储项目地块位于临城镇西郊村,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上杭县临城镇西郊村沙子凹下商服收储项目,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临城镇西郊村集体土地4.6561公顷,四、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2023〕8号)规定,临城镇西郊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8.75万元/公顷,符合《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综〔2008〕177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六、异议反馈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上杭县临城镇西郊村沙子凹下商服收储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位置上杭县临城镇西郊村沙子凹下商服收储项目地块位于临城镇西郊村,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上杭县临城镇西郊村沙子凹下商服收储项目,三、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临城镇西郊村集体土地4.6561公顷,四、补偿标准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以及《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2023〕8号)规定,临城镇西郊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78.75万元/公顷,符合《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综〔2008〕177号)等规定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