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永泰县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政办发明电〔2023〕32号)文件精神,通过各乡镇申报和验收,2022年抛荒地种植水稻761.93亩,每亩补助600元,种植水稻补助资金457158元,抛荒地种植旱粮92.53亩,每亩补助400元,种植旱粮补助资金37012,代耕代种抛荒地合计补助资金494170元(详见附件),现将2022年永泰县代耕代种抛荒地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4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监督电话:0591-24832127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处室: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来信投寄:县种植业服务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邮政编码:350700)附件:2022年永泰县代耕代种抛荒地补助资金汇总表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