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为全面掌握我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业)运行情况,现就做好2024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主体按照“应统尽统”和“在地统计”原则,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从事以下相关业务的企业应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一是主要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企业,三是主要从事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或数据服务的企业,二、工作任务(一)组织企业开展统计数据填报工作,(二)做好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市州工信局软件产业统计工作负责人要根据要求及时在系统内审核企业报表上报至省工信厅(管理端登录网址:https://xxcyguanli.miit.gov.cn),企业“2023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年报”须在2024年3月10日之前完成,企业应在每月10日前填写上一月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月报,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要高度重视软件业统计工作,认真做好软件业务数据填报工作,按照《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控制管理细则》的规定,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入统企业都要指定专人负责软件业统计工作,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软件业统计工作人员名单于2024年2月6日前报省工信厅信软处,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