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征集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现将拟认定的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可发送至邮箱:jsj_jzyc@xm.gov.cn,或报送至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1314室),附件:厦门市第二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公示)厦门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章)2024年2月4日(联系人:李振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