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就业创业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漳人社[2018]233号)文件精神,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8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及人员有异议可向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596-3337890,0596-3324900,附件:2021年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花名册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