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现将《2024年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统筹推进“双碳”工作,特制定本政策实施细则,一、支持内容对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临沂市内举办的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单个活动(时间不超过一周,以签订购车合同时间为准)实现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以发票金额为准),且销售额居全市前10位的,每个活动奖励主办方5万元,三、申报材料1.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相关审批或备案文件,四、申报流程1.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承办单位于2025年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3.市商务局根据第三方审核报告和政策标准确定奖励名单,市商务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至项目申报单位,2.新能源汽车购车合同应与新能源汽车销售发票信息相匹配方可认定销售额,3.新能源汽车销售发票开具企业应在临沂市内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