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潭财教〔2024〕1号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科协: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科学技术协会2024年1月26日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我市科学技术普及事业的发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湘潭市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下简称科普资金)是指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科技创新助力、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智库建设等科普事业发展的资金,第三条科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五条市科协负责编制科普资金预算计划,第二章支持范围第六条科普资金主要支持:(一)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计划1.实施精准科普计划,支持在青少年科技教育、科技创新、科普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的基层科协、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科技社团,支持村(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科协(科普)组织建设、科普活动、科普宣传、科普信息化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择优支持学会、高校科协和企业(园区)科协等加强学术能力、创新能力和组织能力建设,县市区项目向同级科协、财政部门申报,初评包括:(一)资格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金支持的范围,会同市财政局确定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方案,市财政局会同市科协下达科普资金项目计划,第五章监督与绩效评价第十三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应对项目的实施情况和科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承担单位应向市科协提交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