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23年度农村固定观察点常规调查经费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415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23年度农村固定观察点专项调查经费的通知》(浙农字函〔2023〕64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拨付大港头镇河边村全国固定观察点调查经费55920元予以公示,其中,中央补助2023年度常规调查经费39600元、中央补助2023年度专项调查经费6320元、区级配套经费10000元,该项资金用于大港头镇河边村固定观察点常规调查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及与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工作相关的其他经费,若发现存在不妥之处,请及时来电或来信告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0578-2609680,1.公告时间:2024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12日,共10天,2.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0578-2056329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7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2月2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