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厅于2023年组织完成了福建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工作,现将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内,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可来电咨询反映,省科技厅监督处0591—87310957省科技厅资配处0591—87881115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0591—87859576附件:2023年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福建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