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政府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AL0204006地块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附件2),现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征收面积及土地现状拟征收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三、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征收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均按51万元/亩(折合765万元/公顷)的标准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25.5万元/亩,需计提资金共119.96万元由征地主体(用地单位)一次性预存入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设的“收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时间登记地点复核时间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2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荔湾区分局(电话:81037744)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二)异议反馈渠道,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附图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2024年1月31日(公告区政府网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主动公开)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拟征收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4540公顷,现制定广州市荔湾区2023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荔湾区大坦沙岛更新改造AL0204006地块项目)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一、征收集体土地情况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共1.4540公顷,二、征地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一览表(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单位土地类别面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小计补偿标准补偿金额补偿标准补偿金额广州市荔湾区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农用地1.0153382.5388.3523382.5388.3523776.7046建设用地0.4387382.5167.8028382.5167.8028335.6056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计1112.3102总计1112.3102备注:因被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数据变化导致补偿金额调整的,该项目征地社保费应按5.5万/亩的标准计提(即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时,附件:征收土地及养老保障情况表附件征收土地及养老保障情况表单位:亩、万元被征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其中属于被征地单位留用地面积需计提征地社保费彩虹街西郊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21.81000119.96合计21.81000119.96说明:1.征地社保费计提标准5.5万元/亩。